- 所持護照效期應有6個月以上;
- 線上填妥之簽證申請表乙份暨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;
- 來台居留證明文件或中華民國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公文;
- 及其他相關文件。
持居留簽證來台者,須於入境次日起15天內向居留地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縣(市)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 (Re-entry Permit) 。居留效期則依所持外僑居留證所載期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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